新干法院推行离婚证明书彰显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0-05-29 16:40:28


    新干法院网讯  5月28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洪女士发出一份加盖法院公章的离婚证明书,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其法律效力等同于判决书或调解书。当事人持有离婚证明书即视为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无需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据了解,以往由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会详细载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分配、财产分割等具体事实。当事人在办理再婚、签证、房屋过户等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等手续时,使用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容易隐私泄露,也不便携带。

    为避免再度出现上述情形,该院在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会另行出具一份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的大小方便携带且内容简洁明了,只记载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生效裁判文书案号等必要信息,并不涉及案件的具体细节,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家庭隐私,也彰显了司法温情,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初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