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6月19日中午,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落下,由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傅某刚、皮某刚等3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庭审全部结束。这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新干县首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由于该案影响恶劣,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该院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多次召开专案警务保障工作会,反复推敲各个环节,制定了详细的警务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将安全保障任务细化为押解、值庭、看管、处突、机动等多个环节,切实保障此次庭审安全。
按照要求,警队必须做到2:1的警力配备押解被告人,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必须做到3:1警力配备押解。为此,该院向吉安中院法警支队提出调警申请,抽调了全市法院66名司法警察做好此次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同时,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该院对抽调法警在内的所有庭审参与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显示正常后进行统一封闭管理。
6月15日6时30分,负责此次警务保障任务的司法警察准点集结待发,按计划分别前往峡江、新干看守所提押32名被告人。押解途中,所有法警高度警惕,密切关注被告人身体状况及心理动态。7时50分,所有被告人全部安全押解至新干法院羁押候审。8时30分,32名被告人被有序带入法庭。
在紧张、严肃的警务保障工作过程中,每一位法警以饱满的精神、高度的警惕心和责任心,严格按照警务保障方案,有序开展提押、法庭押解、值庭等各项工作。
此次庭审工作历时4天半,6月19日下午,所有被告人均被安全还押至各自看守所。此次庭审警务保障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展现了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该院法警大队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司法警察规范化管理,素能标准化提升,持续为案件庭审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