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在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情调解下,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现金17余万元,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
2017年至2018年两年间,杨某、蒋某、胡某等6人合伙养猪,并多次向廖某赊购饲料,截至2018年8月,共欠廖某饲料款近21万元。廖某多次催讨未果,遂于2019年6月17日向新干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支持。因杨某等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5月25日,廖某向该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杨某等人本为农民,主要是以务农、打工维持生计。2017年,在养猪暴利的催使下,该兄妹6人凑了一部分资金租赁了廖某的猪舍养猪,之后由于“非洲猪瘟”疫情的爆发,导致其饲养的生猪严重亏损。杨某等人表示,希望法院能给申请人做下工作,能少些钱,若可以,他们6人想办法凑一凑把钱还清。在了解杨某等人想法后,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反复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申请人考虑到杨某等人的实际现状,同意放弃部分债权。近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杨某等人当场一次性偿还廖某现金17余万元,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