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因擅自抢夺法院查封物被罚!

  发布时间:2020-08-19 17:10:19


    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因案外人邓某未经新干县人民法院的许可,强行拿走该院查封的箱包,该院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

    2020年3月18日,该院在办理A箱包配件公司与傅某、B箱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保全案中,依法查封了B箱包公司的箱包1万只,并指令由B箱包公司负责保管。案外人邓某及其他B箱包公司的债权人得知后,担心无法拿到货款,遂一起来到B箱包公司哄抢箱包。在傅某已明确说明所有箱包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邓某等人仍然强行拿走了5000余个箱包。经该院调查,邓某等人承认了抢夺箱包的事实,但邓某对于抢夺箱包的数目不予承认。之后,执行干警反复责令邓某等人返还箱包,其他债权人都主动退回了箱包。只有邓某拒不返还,并声称已连夜将箱包转移至长沙,且已卖掉了一部分。

    鉴于此,6月9日,新干法院对邓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因邓某一直拒不缴纳罚款,该院依法冻结了邓某5万元银行存款。

    近日,邓某主动向法院递交了检讨书,对于自己擅自抢夺法院查封箱包事件表示真诚悔过,承诺将会把箱包退回给保全申请人,并将以此为教训,做个尊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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