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22年未登记 法官调解促成过户

  发布时间:2020-10-15 10:32:11


    新干法院网讯  购房二十多年了,却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这可怎么办?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曾某诉称,1998年,他经亲友介绍购买了陈某、饶某夫妻(陈某已亡故)位于新干县金川镇的一处房产。1998年7月11日,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饶某不会写字,所以委托其子陈某建办理了相关手续。曾某按照合同约定在1998年10月底之前将房款全部付清给了饶某,饶某也将房屋交付给了曾某。此后曾某一家搬入房屋居住至今。

    期间,曾某一直要求陈某建等人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因需要陈某夫妻的所有儿女及继承人均到场签字,但总有人不能到场,所以一直未能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房屋系曾某亲友介绍购买,且陈某建与曾某亲友是同事,陈某建也保证会协调好时间去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所以曾某就一直未过问。2020年,曾某偶然得知陈某建已于2014年过世。此时,该房产仍然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曾某向该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了解了相关案情后,认为案情并不复杂,有调解余地,遂邀请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因曾某无法出具书面委托材料,且时间久远,陈某夫妻的子女除陈某建外,还有一人去世,其继承人表示不清楚事实,一度不愿配合过户。最终通过法官的细心劝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饶某等人同意于2020年9月23日前协助曾某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曾某于2020年9月23日前支付饶某等人房屋补偿款3万元。现相关协议内容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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