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填写领款信息 让申请人“跑一次就好”

  发布时间:2021-04-30 11:28:25


    新干法院网讯  为方便申请人领款,自今年4月起,新干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立案阶段会引导申请人填写《申请人领取执行款银行账户确认表》。待执行完毕,申请人可免去再来法院签字领款的程序,实现申请人“跑一次”便案结事了,减少了申请人不必要的往返,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近日,身在外地的申请人徐某就因此获益。

    2021年初,该院审结了徐某诉谢某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谢某应向徐某支付货款、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共计9.48万元。因谢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徐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谢某银行账户10万元,并进行扣划。执行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了徐某。然而,徐某为外地人,长期在外省工作、生活。此时,之前填写的《申请人提供银行账户信息表》就显现出作用了。填写了这张表,申请人不用本人再跑一次法院就可以办理执行款领款手续,极大地方便了远在外地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的申请人。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积极发挥执行职能,创新执行举措,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减少办事环节,让当事人从“来回跑几次”变为“跑一次就好” ,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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