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诉亲儿 法官下乡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1-06-21 09:18:17


    新干法院网讯  6月17日上午,新干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向一名年近八旬,腿脚不便的老人吕大爷送达了民事调解书,为一起赡养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吕大爷与其妻共育有三名子女,女儿早年病故,两名儿子吕甲、吕乙均已成家立业。近年来,吕大爷年老病弱,没有经济来源,还长期患有高血压需要服药维持生命,期间药物均由次子吕乙购买。2021年6月,吕大爷与吕甲协商赡养费用及医药费用未果,遂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吕甲每年支付3000元赡养费,并按医疗费的实际支出与吕乙平均分摊。

    赡养问题直接关系到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的问题,为第一时间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该院办案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着手安排时间前往吕大爷所在自然村处理纠纷。6月15日,在当地司法所干部和村委会干部的陪同下,法官找到吕大爷吕甲父子俩(吕乙在外地务工)开展调解工作。法官了解到吕甲认为父亲前几年收到高铁拆迁补偿款不缺钱花,且偏心小儿子吕乙,所以才不支付赡养费、医疗费,父子之间并没有特别尖锐的矛盾。调解过程中,法官对吕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足足花了近5个小时终于让父子俩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赡养费的支付金额、支付时间和医疗费的起算时间等细节问题。协议中明确,吕甲应在每年6月16日前支付当年赡养费3000元(今年费用已当场付清),并支付2021年7月2日之前的医疗费8000元,这笔费用也于次日付清。6月17日,吕大爷收到该院法官送来的民事调解书,连连表示感谢,离别时一直送到院门口不愿离去。

    赡养纠纷案虽然占整个婚姻家庭类案件的比重较小,但却最能折射出社会文明的进步程度。为此,该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往往着重调解,努力做到“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挽救一个家庭”, 把化解矛盾、缓解纠纷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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