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力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履行义务,促使案件得以执结。
陈甲、陈乙系夫妻,2019年6月,申请人李某受被执行人陈甲、陈乙雇请到建房工地扎钢筋。工作过程中,李某不慎从房屋三楼摔落至地面受伤导致一级伤残。2020年11月23日,该院依法作出相应判决。因陈甲、陈乙未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李某遂于2021年2月20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依法扣划了陈乙支付宝账户存款8000余元。被执行人陈甲、陈乙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拒绝申报财产。该院多次督促陈甲、陈乙二人履行义务,但二人一直置若罔闻。
另外,该院查明,陈甲于2017年12月7日注册登记丰田牌小汽车一辆。陈甲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于2020年12月9日将其名下车辆转移至其叔叔陈某军名下。2021年1月13日,陈甲、陈乙在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贷款20万元,该笔贷款发放至执陈甲名下账户,并在1个月内陆续转走,均未用于赔偿李某损失。
鉴于此,2021年5月24日,该院以被执行人陈甲、陈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县公安机关移送侦查,县公安机关于6月16日立案。被执行人因为惧怕承担刑事责任,主动向申请人请求谅解,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同意放弃部分款项。7月21日上午,被执行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34万元,该案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新干法院以刑事处罚为后盾,多次开展“猎狐—2021”专项行动,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