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赣0824破1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陈福军的申请,于2021年8月18日裁定受理江西创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为创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创源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通讯地址: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9号商会大厦10楼,邮政编号:343000,联系人:王钢律师,联系电话:18707966867、杨龙生律师,联系电话:13979694030)。创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10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人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