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开进乡村 普法教育深入人心

  发布时间:2021-09-16 11:58:34



    新干法院网讯  9月15日下午,新干县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在麦㙦镇阳团村巡回审理了被告人姚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案,为旁听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2021年6月7日上午,被告人姚某驾驶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的货车沿省道行驶,行至神政桥乡神龙湾路段时,因未确保行车安全,与陈某无证驾驶的无牌电动车相撞,造成陈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姚某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归案后,姚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交警大队认定,姚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陈某负此事故次要责任。

    该院受理此案后,陈某亲属向被告人姚某、车辆挂靠公司及保险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现已履行完毕。陈某的亲属撤诉,并对姚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姚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姚某在案发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合以上情形,该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姚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贴近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心声,深入乡镇村社区就地办案,让人民群众现场见证法理与民情如何在案件审理中得到充分运用,达到开一个庭、教育一方群众、宣传一次法律的目的,为创建平安新干、维护辖区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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