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母女间的保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1-10-27 15:23:03




    新干法院网讯  一位86岁的老人要求女儿返还代为保管的积蓄未果,遂将女儿起诉至新干县人民法院。10月26日下午,在该院承办法官耐心劝解之下,最终妥善化解了这起保管合同纠纷案。

    2012年至2021年期间,老人肖某分多次将积蓄交给女儿卢某代为保管。2021年7月,肖某罹患脑梗,后又因意外导致骨折,护理及治疗开支巨大。为此,肖某多次要求卢某归还代管的积蓄,然而卢某拒不承认这一事实。无奈之下,肖某向该院起诉,要求卢某归还代管的全部钱款。

    该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了解事情经过和双方诉求,并前往银行调取了有关证据材料,首次开庭到晚上七时许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母女关系且老人年事已高,直接进行判决对于维系亲情的伤害较大,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更为妥当。经过数日数次的耐心调解,仔细梳理有关证据,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亲情多个角度终于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卢某承认代管母亲部分钱款的事实,并当场支付了代管的4万元现金。

    因老人肖某年事已高,腿脚不便,难以出行,10月26日下午,承办法官一行驱车前往肖某住处,将4万元现金交付至肖某手中,并为其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临别时,老人及其家属对承办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连连表示感谢,至此这起家事纠纷得以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该案的保管关系是基于亲属关系产生的代管财物关系。由于发生在亲属之间,所以很难像商事保管关系一样会签订保管合同、签署交付凭证等有规范的书证予以证明,一旦发生纠纷举证较为困难,难以查明事实。

因此对于这类基于亲属关系发生的保管关系,作为寄托人应注意保存有关书证,要求保管人定期公开保管的财物情况,并邀请其他亲属见证,以减少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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