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锲而不舍地寻找财产线索,帮我追回欠款!”11月29日上午,申请人洪某将一面书有“秉公执法解民忧,清正廉洁品德高”的锦旗送到了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并对执行法官表达了谢意。
2018年,邹某因承包工地向洪某赊购大理石,双方经结算,邹某尚欠洪某6万元,为此,邹某向洪某出具一份欠条,载明了欠款金额及付款时间。但邹某未按期付款,洪某多次催收未果后,遂向新干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邹某应向洪某偿付欠款6万元。
判决生效后,邹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3月,洪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查找,对邹某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进行了全面查询,但未发现邹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及时联系了洪某,并告知上述执行情况,洪某表示其也没有邹某的财产线索。之后,执行法官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洪某的电话,告知邹某承包的工地还有工程尾款未支付,但不能确定是哪家工程公司。为寻找案件突破口,执行法官查询了邹某近一年的银行交易流水,发现南昌某建筑公司此前向邹某转过几笔工程款。掌握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南昌某建筑公司调查,发现邹某在该公司确有工程尾款尚未支付。执行法官遂向该公司发出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暂停办理支付手续。邹某得知此情况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一次性偿还了洪某的欠款。至此,此案顺利执结。
据悉,该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到执法办案中,深挖财产线索,拓宽执行思路,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