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虽历经兜兜转转,但结局依然美好。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外地法院移送管辖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通过远程视频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
2021年5月7日,原告汕头某塑料经营部向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江西某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向其支付拖欠的货款52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5月22日,被告以原告提供的塑料颗粒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经济损失64596元。为支持其主张,被告同时申请对相关货物的质量进行司法鉴定。5月24日,被告又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6月2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处理。但原告不服,遂提出上诉。8月4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之后,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将案卷材料寄送至新干县人民法院。
新干县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并将案件流转至速裁庭法官办理。但承办法官认为案件标的较小,鉴定费又过于高昂,如果按部就班去鉴定,无疑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于是,承办法官分别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两边虽争论不休,各说各理,但都表露了调解意愿。为此,承办法官通过法院调解E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让相隔千里的两人可以“零距离”隔空对话。经过耐性细致地释法明理,被告同意当场支付货款40000元,并自愿放弃反诉请求,原告也欣然接受。至此,一场耗时已久的拉锯战以被告当场履行告终,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就定纷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