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显温情 千里来信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2-04-06 16:17:13



    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经多次做工作,终于促成张某、黄某与某车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为此,远在河南的某车业公司特地寄来一份感谢信向该院表示谢意。

    2021年2月,张大某因使用某车业公司生产的电动三轮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死亡。张大某的亲属张某、黄某因赔偿事宜与某车业公司协商未果,张某、黄某遂诉至法院。2021年12月,法院判决某车业公司向张某、黄某赔偿16万元。判决生效后,某车业公司仍未履行,2022年2月,张某、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电话联系了某车业公司,要求其按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赔偿义务,但某车业公司表示,目前全国疫情肆虐,订单量下滑,大量员工工资需支付,企业现在生存困难,无力一次性给付赔偿款,希望法院能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执行法官将这一情况反馈至张某、黄某,但其表示家庭生活困难,某车业公司规模大,收入情况较好,应该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6万元。鉴于双方争执不下,执行法官再次联系某车业公司,要求如实申报财产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现在经营困难。收到某车业公司提交的证据后,执行法官认为某车业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目前经营确实困难。一方是胜诉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另一方是民营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为化解纠纷,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从法理到情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张某、黄某同意某车业公司分期履行,某车业公司也同意每月至少支付7000元,直至赔偿款付清为止,双方就此达成和解协议,该起侵权纠纷案顺利执结。

    据悉,该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刚柔并济,妥善化解纠纷,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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