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真给力 发布次日即履行

  发布时间:2022-04-12 15:07:14


    新干法院网讯  “法官,我已经把钱还给郑某了,可不可以把那篇悬赏公告删了呀?”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针对被执行人黄某的执行悬赏公告,次日就接到了黄某的电话,他称已和郑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希望可以撤销悬赏公告。

    2020年8月,黄某以办工程为由向郑某借款60万元,并当场出具一份借条。到期后,黄某未按时还款,郑某追偿未果遂诉至新干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息6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某为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以及委托外地法院调查,查明黄某有购买部分保险,但只执行到位4万余元。考虑到黄某经常在外面包工程,执行法官在征求郑某的意见后,决定采取执行悬赏措施,只要提供线索查找到黄某的下落就奖励2000元,提供黄某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10%予以奖励。

    公告发出后的第二天,就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黄某迫于压力立即找到郑某,跟他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天就支付20万,余款在今年8月底前分期付清。鉴于黄某既不申报财产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新干法院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决定,黄某表示无异议,并足额缴纳了罚款。

    近年来,一些“老赖”欠债不还,跟法院玩“躲猫猫”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等情况屡见不鲜,不仅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也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为有效解决执行案件人难觅、财难寻的难题,新干法院积极探索、运用新型执行措施,利用全社会的力量打击“老赖”,通过发布悬赏公告、为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与公安机关联动查控人员及车辆、限制出境等措施,给被执行人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促使一大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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