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2021年荣誉榜

发布时间:2022-04-12 16:09:30


    省级荣誉表彰

    2021年12月20日,新干县人民法院被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表彰为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关于表彰第七届江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的通报》(赣委〔2021〕521号)】

    2021年6月22日,七琴法庭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争创一流”工作先进集体。【《关于表彰全省法院“争创一流”工作先进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赣高法〔2021〕53号)】

    2021年4月,张志勇被江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 “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2021年6月25日,邹思琴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关于对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赣高法明传〔2021〕46号)】

    市级荣誉表彰

    2021年5月11日,新干县人民法院被吉安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表彰为“2020年度全市公众安全感工作先进政法单位”。【《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的通报》(吉平安组发〔2021〕2号)】

    2021年3月26日,新干县人民法院被吉安市中级人法院表彰为“全市优秀法院”。【《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吉中法发〔2021〕1号)】

    2021年3月26日,综合办公室吉安市中级人法院授予“集体嘉奖”。【《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吉中法发〔2021〕1号)】

    2021年3月,新干县人民法院七琴人民法庭被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优秀法庭。

    2021年8月4日,环境资源审判庭被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政府表彰为“吉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关于表彰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吉字〔2021〕64号)】

    2021年9月,刑事审判庭被吉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2021年9月,邹思琴被吉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县级荣誉表彰

    2021年2月18日,新干县人民法院被中共新干县委、新干县人民政府评为“2020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县直二类单位优秀等次”。【《中共新干县委、新干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干字〔2021〕8号)】

    2021年1月26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中共新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表彰为“2020年度依法治县工作先进县直单位”。【《关于表彰2020年度依法治县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干法委发〔2021〕1号)】

    2021年2月22日,新干县人民法院被中共新干县委政法委员会表彰为“全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优秀单位”。【《关于2020年度全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干政法字〔2021〕4号)】

    2021年3月18日,新干县人民法院被新干县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县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优胜单位”。【《关于新干县2020年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结果的通报》(干国卫发〔2021〕4号)】

    2021年4月2日,新干县人民法院被中共新干县委宣传部表彰为“2020年度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干宣发〔2021〕2号)】

    2021年2月18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中共新干县委办公室、新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全县重点工作考核信访工作县直单位第三名”。【《关于2020年度全县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干办字〔2021〕14号)】

    2021年6月15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中共新干县委办公室、新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表彰为“2020年度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优秀单位”。【《关于2020年度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干办字〔2021〕40号)】

    2021年2月22日,刑事审判庭被中共新干县委政法委员会表彰为“2020年度全县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县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干政法字〔2021〕5号)】

    2021年4月30日,综合办公室被共青团新干县委表彰为“2020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关于命名表彰2020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干团发〔2021〕10号)】

    2021月4年30日,民事审判庭共青团新干县委、新干县青年联合会表彰为“第三届‘新干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关于表彰第三届“新干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干团联发〔2021〕6号)】

    2021月3月1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妇委会被新干县妇女联合会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关于表彰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干妇发〔2021〕2号)】

    2021年6月28日,第一党支部被中共新干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干发〔2021〕3号)】

    2021年2月22日,罗文小、朱志强、周军军、习文昭4人被中共新干县委政法委员会表彰为 “2020年度全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县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干政法字〔2021〕5号)】

    2021年3月1日,周丽明家庭中共新干县委政法委员会、新干县妇女联合会表彰为2020年度“平安家庭”。《【关于表彰2020年度“平安家庭”的决定》(干政法字〔2021〕9号)】

    2021年3月10日,谢芳林被新干县总工会表彰为“2020年度全县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关于表彰2020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干工字〔2021〕9号)】

    2021年4月2日,卢慧中被中共新干县委宣传部表彰为“2020年度全县优秀网评员”。【《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干宣发〔2021〕2号)】

    2021年4月12日,邹凤被新干县总工会表彰为“全县最美职工”。【《关于表彰全县“最美职工”和“十佳优秀员工”的决定》(干工字〔2021〕13号)】

    2021年4月25日,周丽明被新干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表彰为“2020年度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干信联发〔2021〕1号)】

    2021年4月30日吴祥考被共青团新干县委、新干县青年联合会授予第三届“新干青年五四奖章。【《关于表彰第三届“新干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干团联发〔2021〕6号)】

    2021年4月30日,曾婧被共青团新干县委表彰为“2020年度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关于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县优秀共青团员”“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干团发〔2021〕9号)】

    2021年4月30日,聂雪刚被共青团新干县委表彰为“2020年度青年岗位能手”。【《关于命名表彰2020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干团发〔2021〕10号)】

    2021年4月30日,刘钰婷被共青团新干县委表彰为“2020年度全县优秀共青团员”。【《关于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县优秀共青团员”“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干团发〔2021〕9号)】

    2021年6月29日,张志勇被县直机关工委表彰为 “优秀共产党员”。【《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住的决定》(干直发〔2021〕4号)】

    2021年12月1日,严伟能被县委组织部授予三等功奖励。【《关于给钟海林等同志记三等功奖励的通知》(干组字[202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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