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治根基 护湿地之美——新干法院开展湿地保护法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2-06-08 17:25:25



    新干法院网讯  自今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向社会群众普及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6月8日上午,新干县人民法院联合新干县林业局在新干县城东湿地公园共同开展了主题为“依法保护资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志愿者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并围绕“什么是森林草原湿地”“为什么要保护湿地”“破坏湿地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向来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此外,志愿者还发放了湿地保护法宣传材料等200余份,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保护湿地中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蒹葭苍苍,白鹭为霜”,在古人眼里,湿地充满了诗意之美。在当代,湿地素有“地球之肾”的美誉,具有涵养水源、补充地下水、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的生态功能。据悉,全县共有60个县级湿地保护小区,湿地面积6148.89公顷,湿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93%,湿地保护率为66.62%。《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全县的湿地保护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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