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感谢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帮我们追回了血汗钱,缓解了家里的燃眉之急。”近日,68名农民工领取执行款时,激动地说道。
2019年2月,某装修公司因承包工地雇请刘某等68名农民工务工。2020年3月,因某装修公司拖欠工资,刘某等人遂向新干县人社局反映,经调查,新干县人社局作出行政决定书,责令某装修公司向刘某等人支付工资40余万元,并处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某装修公司未自动履行,新干县人社局遂向新干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准予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首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某装修公司的财产,但未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某装修公司在收到法院发送的执行通知书后,主动向法院缴纳了12万元执行款,对于剩余款项,某装修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称无力支付,执行干警去该公司经营地调查时,发现已经人去楼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亦下落不明。近日,根据多方搜集线索,执行干警发现某装修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下落,遂依法拘传了李某,李某起初以公司欠款与其无关为由,拒不支付刘某等人的工资,执行法官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做李某的工作,李某终于意识到拒执的法律后果。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社局负责人、某装修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及民工代表协商,最终,各方达成一致,由某装修公司一次性偿付20万元了结此案,之后,某装修公司将该20万元转至法院账户。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近年来,新干县人民法院为努力做好“护薪”人,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硬核措施,有效打击恶意欠薪和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