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调解”一次解纷! 当场兑付17万!

  发布时间:2023-07-12 18:08:33



    新干法院网讯  7月11日,新干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鉴定+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当场兑付赔偿款17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11月9日,傅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付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及付某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傅某全责,付某无责。付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此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付某遂起诉至法院。傅某对付某单方面所作鉴定结果不服,申请法院重新鉴定。

    案件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后,法官仔细研究了案情,认为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尽快化解纠纷,在向当事人告知鉴定须知时,法官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在征得同意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围绕诉请内容,让原、被告逐项发表意见,充分掌握双方的分歧所在。随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明理,经过反复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傅某当场一次性向付某支付17万余元赔偿款,付某撤诉,矛盾纠纷得以“零成本”化解。

    近年来,新干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和源头治理,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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