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3起因受疫情影响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真正实现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平稳发展的双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廖某等3人均系某公司员工。2022年8月以来,受疫情影响,该公司经济效益下滑,遂缩减生产线,安排职工廖某等人回家待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2年10月,廖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高温补贴等。仲裁裁决作出后,用人单位不服,遂诉至新干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从平衡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与企业的生存发展出发,结合案件事实及双方的争议焦点,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廖某等3人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支付每人8000元经济补偿金,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新干法院始终秉持妥善处理涉劳涉企纠纷的理念,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为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