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失信父来守 五年欠款当场还

  发布时间:2023-08-17 09:13:40


    新干法院网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钱我来还,我不想让他为了这点钱成为老赖”。8月16日,新干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执行法官与当地村干部一起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父亲说明来意,王某父亲表示愿意替儿子偿还这笔债务,并当场支付了4400元。

    申请执行人聂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系朋友关系,从2018年7月开始,王某因需要资金陆续向聂某借款四千余元。因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聂某诉至法院。2023年4月,经判决,王某应偿还聂某借款本金4400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照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查询也未发现王某有财产可供执行。2023年7月7日,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会在月底之前付清这笔欠款,并写下了保证书,但王某再次失信未如期还款。8月16日,执行法官与当地村委会干部一起找到王某家中,恰逢王某父亲在家,执行法官当即表明了来意并向其出示了王某写下的保证书。王某父亲看了保证书后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钱他来还,并当场拿出4400元现金,法院随即将该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聂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