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新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

发布时间:2023-10-17 11:38:33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8月8日下午,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

  2021年3月,被告人徐某兵、徐某斌租用新干县某厂房,合伙做废旧电路板粉碎加工生意。2021年10月,徐某兵将收购的22余吨废旧电路板,运送给无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江西某铜业有限公司,进行非法提炼铜锭,并将提炼好的铜锭进行出售。因资金不足,徐某兵、徐某斌便邀请被告人苏某勋等4人加入,合伙做废旧电路板粉碎加工生意。2022年1月,徐某兵等6人散伙,其从收购的74余吨废旧电路板中,粉碎加工废旧电路板45余吨。散伙后,该六人进行分红,徐某兵分得机器设备及未处理的14余吨废旧电路板并独自经营。2022年4月27日,新干县生态环境局在徐某兵加工厂房现场查获废旧电路板14余吨。

  经认定,废旧电路板属于固体危废(危险废物HW49,废物代码900-045-49,危险特性为T)。徐某兵等人非法排放废水、投放工业固体废物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

  公诉机关认为,六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就本案焦点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

  本案的审理,是新干法院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在此呼吁大家保护环境、低碳生活、绿色发展,携手共筑一个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清新的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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