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发布时间:2022-12-28 16:55:38


12月27日下午,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修订草案三审稿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原则,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非常全面、成熟。

“特别是有一点改得很好。”许安标委员说,修订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妥善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一些地方野猪泛滥成灾的实际问题,细化种群调控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可以进行综合利用。既解决了保护的问题,又解决了利用的问题,很好地解决了实际问题。

洛桑江村委员在分组审议中提出了野生动物过度繁衍危及生态及农牧民生产生活的问题。他说,曾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开发野生动物资源,认为藏野驴繁衍过快,严重影响到草场植被和农牧民生产生活,应当对其数量进行适当控制。建议在本次立法中对该问题进行研究,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除了需要完善相关工作规划及措施、加强经费预算保障之外,还需要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进行常态化监测和保护。”李钺锋委员表示,我国自然保护地大多处于高原山地、河谷湿地、省际交界地区,地形相对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野生动物保护监测的难度。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规定,细化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设信息化、智能化监测体系的法定职责,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工作水平。

此外,与会人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加强基层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的工作成效;对既有建设项目开展对野生动物及栖息地影响后评估,采取必要的改进或修复措施,以改善野生动物迁徙或生境状况等建议。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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