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追回欠款257万元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4-02-01 17:43:36


    “感谢新干法院,感谢执行法官,250余万元的案件,你们半个月就帮我们企业追回了全部欠款,帮我们企业渡过了年前的难关。”1月30日,申请执行人河北沧州某机械设备公司的张经理给新干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表示感谢。从立案执行到案款发放,新干法院仅用了半个月时间就成功为外省企业追回欠款257万余元。

    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期间,吉安某农牧公司与河北沧州某机械设备公司签订了六份《设备采购合同(小型设备)》和一份《设备采购合同(小型设备)(增加部分)》。截止2020年年底,河北沧州某机械设备公司按照《设备采购合同》履行了全部义务,吉安某农牧公司也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吉安某农牧公司支付部分合同款后,对剩余款项一直拖延未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河北沧州某机械设备公司遂向新干法院起诉。2023年9月,新干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吉安某农牧公司应向原告沧州某机械设备公司支付欠款25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因被告吉安某农牧公司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河北沧州某机械设备公司遂向新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尽快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新干法院建立执行案件快立快执机制。1月14日,执行干警拿到案卷当天,就立即向被执行人吉安某农牧公司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等法律文书,同时电话告知其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会产生的法律风险。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表示同意支付欠款,但因案件执行标的巨大,需要一段时间分批次才能全部支付完毕。考虑到春节临近以及涉案金额巨大,若不迅速执行到位,会严重影响申请执行人公司的正常经营,甚至可能会拖垮公司。为此,执行干警在后续十余天内不间断地与被执行人公司财务保持联系,跟进打款进度。最终,在十天后被执行人分7次将欠款及利息共计257万余元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新干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新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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