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法官的价值追求

发布时间:2024-02-02 16:23:36


“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法官必须把公正作为镌刻在心中的价值追求,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政法战线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要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公正与效率”是人民司法的本质要求和核心价值追求,也是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的基础所在。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法院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更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人民法院的建院之本、强院之基、司法之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司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以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遵循国之常法、世之常理、人之常情,是当下司法审判应该传承的理念。我们应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以公认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为了能更加清楚地了解中国法治建设的昨天,全面认识中国法治建设的今天,正确把握中国法治建设的明天,需要我们追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深入理解“人民司法”背后丰富的理念价值和制度意涵,从历史传统中提炼学术成果,以理论研究反哺当下审判实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信。在“小”案件中看到“大”政治,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文本法”适用与人民群众“内心法”感受的有机统一,在“小”案件上做出“大”文章。

公正是司法权威的基石。“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是公平正义的最基本要求,公平永远是法律的生命,是法律的本质属性和终极追求。突破这一底线,司法公正就无从谈起,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就无从谈起,因此法官必须把公正作为镌刻在心中的价值坐标,统一裁判尺度,这对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要在一个个典型案件、一件件司法政策中做实“公正与效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担当是服务大局的要求。“抓前端,治未病”,体现了中华文化绵延千年的优良传统,凝结着华夏文明治国理政的智慧精华。“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人民法院要积极通过推进“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诉源、案源、执源、信源一体共治,更好贯通“前”与“末”,对高发多发的类型案件进行分析,从中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做实“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弘扬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抓实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坚持不懈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人民法院铁军。

为民是司法工作的宗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推动形成以“人民司法”为代表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性是司法工作的本质属性。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公平正义的感受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司法裁判过程要更加顾及当事人的直观感受和人民群众的朴素正义观,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全面考量案件事实与情节,认真回应当事人诉求和社会关切,让当事人赢得清楚明白、输得心服口服,让司法裁判明法理、接地气,让公平正义可见可触可感,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现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画卷,已经翻开新的一页,新的历史正等待我们起笔开篇。让我们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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