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新干法院执行法官在春年前帮我追回了赔偿款,缓解了家里的燃眉之急。”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领取执行款时,激动地说道。
2023年1月,李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与张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张某遂向新干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李某同意向张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6万元。因李某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赔偿责任,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首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李某的财产,依法扣划了李某的银行存款1500元,但未查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李某长期外出,执行干警遂通过电话多次做李某的工作,但李某拒不履行,案件暂时陷入僵局。近日,执行干警收到李某已返乡的线索,依法对李某予以拘传,李某起初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张某的赔偿款,执行干警从法理到情理做李某的工作,李某终于意识到拒执的法律后果。最终,李某当场给付2万元,余款分期履行,张某对此表示同意,案件顺利执结。
下一步,新干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利用被执行人返乡过春节的时机,聚焦涉民生案件,进一步加大查人找物力度,着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