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但一旦发生纠纷,诉诸法律便成为无奈之选。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多年老友间因借款产生的纠纷。
李某和陈某系多年好友。在2017年5月,陈某以从事养殖业需要资金为由向李某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10%。借款到期后,陈某仅向李某偿还利息,并重新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借款再次到期后,陈某又仅向李某偿还利息。至2024年1月,李某经多次催讨欠款,陈某及妻子吴某陆续仅偿还利息,本金分文未付,李某故将陈某、吴某夫妻二人诉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李某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对陈某、吴某的账户进行冻结。承办法官考虑到年关将近,被告从事养殖业,年底需结账,且双方相识多年,便积极主动搭起双方沟通的桥梁。承办法官在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想法后,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进行劝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尚欠陈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3333元,合计53333元,分三期还清。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来,新干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将调解工作融入审判全过程,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