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12月28日上午,新干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会上院长罗兰瑛高度赞扬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及监督审判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汇报了该院2010年各项工作情况。今年1至12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占同期普通程序案件的80%以上,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审判资源,解决了案多人少的问题,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
该院注重人民陪审员工作,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的积极性,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努力在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中搭建沟通平台,在加强陪审员工作中深入贯彻“三个意识”,实现“三确保”。
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意识,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坚持高标准选任原则,适当补充人民陪审员队伍,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推进司法民主,完善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改善执法条件,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权力,完善保障措施,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等多种途径,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
深化人民陪审员职责意识,确保办案取得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意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办案、宣传和沟通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人民陪审员“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宣传法官”, 沟通要寓情于理,情理法交融,调处纷争,在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搭建“连心桥”,筑牢“第一道防线”,实现司法和谐。
深化人民陪审员素质意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强化人民陪审员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意识和司法能力,廉洁奉法,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