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展示了这一年环境资源审判执法办案的重点、亮点,为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笔者结合此次发布的案例,对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通堵点,向绿而行。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中,法院要认识到只有高水平保护才能保障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疏通阻碍环境保护的堵点,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服务。要加大对绿色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司法助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如上述提到的典型案例中的案例二,在生态环境修复义务人不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情况下,法院支持行政机关要求义务人承担代为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补短板,以人为本。法院要依法能动履职,自觉补足短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回应人民群众提出的环境司法需求,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美好生活。另一方面,通过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从源头上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排除障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如案例三,法院通过调解促使被告主动停止使用“震楼器”,同时发出司法建议,引导电商平台采取下架、删除链接等措施,斩断“震楼器”的销售链条,真正实现了还“静”于民。
聚合力,以治求效。法院要坚持与职能部门协同治理,形成最大工作合力,追求最佳生态效果。一方面,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主动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共同解决好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把为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积极促推执法司法衔接配合,支持行政机关发挥环境修复主导作用,促进实现产业迭代升级、企业绿色新生、营商环境保障的有机统一。如案例五,法院经过联动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对某机械公司的老旧设备处理及产业升级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某机械公司撤回行政起诉,达到了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目的。
谋创新,向新进发。法院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或引入环境资源领域专家,为环境资源审判中的专业问题提供专家意见,或促成当事人各方进行科学磋商,达成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以司法力量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如案例一即是一起引入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典型案例,法院通过引入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辅助审判,对案件所涉生态环境损害程度、生态修复方案等专门性问题提供专业性意见,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再如,案例十,法院能动履职,以科学的态度,引导当事人对存在不符合司法确认情形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进行重新磋商、予以修改完善并依法确认,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