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枫”景——小案不小办 心结线上解

  发布时间:2024-09-09 08:10:53


    2024年9月4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门窗买卖、安装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调解,被告线上签署了调解协议,当场付清了剩余门窗款。

    2020年10月8日,被告曾某因装修房屋向原告聂某定购门窗等合计20010元,被告预付了定金10000元。此后,原告依约安装了门窗并交付被告使用。2021年,经原告催促,被告支付了货款8000元,对于剩余未付的货款,因沟通理解不到位等原因,被告一直未予支付。为此,原告于2024年9月2日向新干县人民法院起诉。

    新干县人民法院荷浦法庭的承办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案件金额较小,双方矛盾冲突并不激烈,便立即与原、被告双方电话联系了解案件细节、听取双方诉求。经过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不愿付款的原因系原告安装的门窗中有一扇纱窗损坏,结合案情及双方意见提出了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并希望能尽快处理结案。2024年9月3日,原告聂某便为被告曾某更换了纱窗,但因工作原因被告无法到法院签署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遂通过线上平台创建了在线调解任务,被告本人不必到场,线上即签署了调解协议并支付了剩余货款2000元。至此,一个双方持续近四年的心结,在短短两日内迅速解开。

    新干县人民法院荷浦人民法庭正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抓实“公正与效率”,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坚持“小案不小办”,力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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