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推进会在上海举行,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四地高级人民法院签署了《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并讨论通过了相关实施细则。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浙江高院院长齐奇、安徽高院院长张坚、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出席会议,四地法院相关院庭领导60余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合作协议明确了执行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的协作原则、工作目标、协作内容、协作方式以及实施主体等六项内容,实施细则则从总则、协作模式、机制保障和实施步骤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操作要求。根据该实施细则,今年年底前,四地法院将实现“点对点”集中查询银行信息的共享,2015年3月底前,“点对点”的共享内容将拓展至工商、房产、车辆等其他财产信息以及当事人、关联案件和执行威慑信息,最终,长三角地区法院将实现“点对点”查控的一体化协作。
据介绍,长三角地区法院建立执行联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是四地法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署,深化区域执行联动工作的重要举措,将对全面提高四地法院执法办案水平、切实解决执行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