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年,经历寒来暑往,见证风雨沧桑。
65年,回首云淡风轻,已是春华秋实。
北京,东交民巷27号,审判楼前的百年皂角树静静矗立。光阴,在叶生叶落间流转;历史,于繁枝硕果中沉淀。
时光回转到65年前。1949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办公。从此,最高人民法院开始了与新中国同龄的历史。从这一刻起,新中国的司法画卷徐徐展开。一代又一代法律人挥洒青春和汗水,描绘着法治的理想,践行着法治的蓝图。画卷之上,有初生的激情,有成长的思考;有曲折中探索的艰辛,有春色已满园的欣喜;经历过风雨如晦,更迎来云霞满天。
从建院时的100多人,到现在1000余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从每年受理几百件案件,到现在每年办案超万起;从寥寥机构、简要规定,到健全、完善的工作机构、制度体系,最高人民法院由初生走向成熟的轨迹,正是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发展壮大、走向广阔天地的历程。
65年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不断拓展。从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到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国家赔偿等各种类型案件;从主要作为专政工具,侧重于惩治犯罪,逐步转变为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明确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功能不断拓展,责任更加重大。
65年来,人民法院组织管理不断健全。全国法院设置由最初的三级增加到四级,基层法院设立人民法庭,并建立了海事、知识产权等专门法院;内部机构体系和职权配置不断完善,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等各项制度更加健全。
65年来,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国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发展到34万余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推进,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涌现出以宋鱼水、金桂兰、陈燕萍、詹红荔、翟树全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培养了一批专业造诣深厚、工作业绩突出的专家型法官,树立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人民法院65年来的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推动下,法官恪尽职守、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结果。沈钧儒、董必武、谢觉哉、杨秀峰、江华、郑天翔、任建新、肖扬、王胜俊——这一长串名字已镌刻进了人民司法的史册。他们和所有普普通通的法官一起,共同书写了人民法院的历史,谱写着法治中国的篇章。
承载时代风云,汇聚万千气象。审判楼前,见证历史变迁的皂角树依然参天耸立。在新的时代,它愈发枝繁叶茂、生机勃勃。
党的十八大为人民法院工作开启了新的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绘就蓝图,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人民法院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领导下,全国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深化司法公开,积极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人民法院工作开辟了新天地,走向了新境界。
走过65年的历程,经历65年的发展,人民司法事业的画卷更加绚丽,法治中国的篇章更添华彩。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福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