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人民陪审员李素梅在听证之后感慨道:“做了这么多年的陪审员,还是第一次参加执行听证,以前觉得执行工作很粗暴很神秘,现在感觉完全不一样。”
为进一步加强阳光司法,推进执行公开,新干法院执行局将大力助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听证活动。2014年8月27日,执行局首次邀请人民陪审员李素梅、余梦盼参与申请执行人邹贱华、章春根和郑建华与被执行人江西省福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的追加被执行人异议案件的听证。听证会上,通过申辩陈述、举证质证,法官质询、提问等,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听证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享有同等的审判权利,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查以及认真合议,保证了案件的审判质量。
人民陪审员熟悉当地情况,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优势,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解释疏导。同时人民陪审员不隶属于人民法院,相对于执行法官更能抵制来自外部的压力,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因此,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不仅能有效地对执行法官进行监督,还可以提升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