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办法巧断“亲子”案

  发布时间:2015-10-10 08:26:05


    新干法院网讯  “给水牛母子做亲子鉴定”听起来让人啼笑皆非,但这确实是我承办第一件案子时所做的决定,当然这个决定最后被有着三十年基层法庭工作经验的老庭长否决了,并面授机宜,最终用土办法让水牛母子在一阵欢快的鞭炮声和围观群众的掌声中得以团聚。

    一年前,村头老陈家的母牛走失三个多月后,在邻村老王家的牛栏中找到了,看到自家右牛角稍短的母牛在老陈家悠闲吃稻草,老陈高兴坏了,兴冲冲找到老王想要回母牛,可是老王一口咬定这头母牛他家已饲养多年,不是老陈的,两人发生激烈争吵,几乎动手。在多方调解无效后,老陈一纸诉状将老王告至法庭。

    接过老庭长递过来的案卷后,我心里忐忑不安,毕竟是初任审判员后第一次独立办案,心里总想着如何漂亮地完成这次办案处女秀。法庭调查期间,我叫来了两个当事人试图用旁敲侧击、当面对质等方法让母牛的假主人露出马脚。可两位看起来同样老实巴交的老农民个个情绪激动、言之凿凿,说得都满象那么回事,我使出浑身解数也没辨出真伪。最后老陈提出:“我家母牛丢失前生了一头小牛还在我家,我要求给牛做亲子鉴定。”老王犹豫一下也表示同意,但要求鉴定费用由老陈出。我虽然觉得给水牛母子做亲子鉴定有点不靠谱,但一时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无奈之下只好点头同意并帮老陈办理了申请鉴定手续。

    休庭后,我找到老庭长把案情及拟处理意见向他作了汇报,老庭长沉思片刻对我说:“给牛做亲子鉴定或许是个可行的办法,走法律程序也没有错。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笔鉴定费高达万元可能会比买头牛的钱还多,当事人负担不起啊!”老庭长接着说:“我有一个土办法,你可以试一试。”老庭长把我叫到跟前,如此这般做了交待,我虽然将信将疑,但出于对有着三十多年基层法庭工作经验的老庭长的信任,仍然照老庭长说的去做了布置。第二天一早,按照预先的布置,在两村交界处老陈和老王两位当事人以及附近群众早早来到了现场,两位村干部在牛的尾巴上绑上鞭炮,我按照老庭长教的,简单地宣布了规则:“鞭炮点燃后,牛受到惊吓只会跑到自己最熟悉和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牛跑到谁家就证明谁是牛的主人。”围观群众纷纷表示赞许,在再次征得老陈、老王同意后,村干部点燃鞭炮,受到惊吓的母牛向老陈家飞奔而去,一会儿便跑到了老陈家中的牛圈里和小牛亲热起来。被告老王心服口服,当众承认牛是捡来的,不还给老陈是怕有人冒领。目睹了全过程的群众顿时掌声四起。

    经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在基层法庭工作,可能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多少大案要案,更多的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但只要我们掌握好法律知识,用心办案,不照本宣科拘泥于固定程式,像老庭长一样,凭自已多年工作的经验以及对当地民俗、民风的了解,用土办法也能明断是非,赢得群众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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