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到邹碧华的名字是在去年的冬天。那时,网络、报刊、媒体肆意地报道着呼格吉勒图案再审改判的消息,字里行间充斥着对司法不公的批判及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期待。而就在几天前,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名斗士才刚刚倒下,他就是邹碧华。两个生命看似毫无关联却又恰有玄机,于是我的同事便写了一篇《守护信仰》的文章要我帮他润色。由此,我才得知邹碧华其人。再次看到邹碧华,是因为他的《要件审判九步法》,通读下来,犹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它帮我理清了杂乱的办案思路及无序的逻辑步骤。2015年3月2日,最高院举行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听到报告团成员的动情讲述,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尤其是听到邹碧华妻子哽咽的追忆丈夫生活点滴的时候,我和在场的很多同事一样,热泪盈眶。
都说“法官当如邹碧华”、“争当邹碧华式的好法官”,那么,我们能学习他什么呢?我觉得学什么都不如学好,诚如他母亲再三叮嘱的一样“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当一个好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在处理沃根生上访案中,他如是说道“这个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但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这样一位60岁的老人为了母亲的事四处奔波,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要让他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碧华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善良是一名法官必须具备的品质,唯有不忘初心、善始善终,真正把百姓装进自己心里,这样老百姓才会把你也装进心里。
面对人民的期盼,他坚毅地承担起“法官的责任”,一刻不停地学习、总结、提高。作为北大的高材生,刚参加工作的邹碧华就向同事张佳文借厚厚的法律文书看,还边看文书边整篇整段地抄写。勤奋、好学、天资聪颖,是同事们对他的印象。上海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伟清说:“碧华爱书,我早有耳闻,但当我走进他家的书房,我还是被深深震撼了!房间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法学的、文学的、哲学的、管理学的、心理学的、甚至还有建筑学的。我随手翻开一本书,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注解。”他的妻子也说碧华从未停止过学习。邹碧华是一位专家型法官,他不仅取得了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还先后撰写了10余本法学专著。他常说,作为一个法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司法为民。《要件审判九步法》是他一生的心血和自豪,它化繁为简,将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纷繁过程创造性地分解为九个环节,环环紧扣,层层递进,使裁判的形成过程不仅成为一门科学,更成为一门艺术。学习邹碧华,我们既要学会用好《要件审判九步法》这把法庭上的独孤九剑,更要学习他勤奋好学、求知若渴的治学态度。
说到学习,我不会忘记初次上法律课时候的新鲜和兴奋。那时觉得法律是神圣的。伴随着七年的法律学习,我也不再满足于懂一点法理、识几款法条。内心对于法律的信仰追求日渐强烈。于是,在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报考法院。感谢命运,我如愿以偿地成为了一名法官。然而造化弄人,越是从事着法律职业,越是对现在的法治环境深感无力。所谓法律信仰也似乎只有在少有的几次法官宣誓的时候才又被重新激发出来。而邹碧华这位“庭前独角兽”却有着坚定的法治精神。不论是担任基层法院院长,还是作为当地司法改革的主要设计者之一,邹碧华都极其重视制度建设和规则完善。不论是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还是司法改革的制度设计,邹碧华都以“建章立制”的行为模式和“心如猛虎细嗅蔷薇”的决策风格体现出强烈的规则意识。重制度、守规则,是法治理念的核心。邹碧华法官职业生涯的最大行为特质,就在于坚持从审判工作中探索规律进行制度构建。连对律师执业的改善,也创设出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这种浓郁的规则意识对于社会法治理念的养成十分关键。“燃灯者”是同事、友人和社会各界给予邹碧华的一致评价。这个称谓既形象地展现了邹碧华法官尽心竭力为中国审判事业奋斗拼搏的背影,又预示着“邹碧华精神”对全社会法治理念形成的深远影响。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邹碧华把一生都献给了自己钟爱的审判事业,却又那么地朴素无华。他走了,我们沉痛怀念,但继承才是最好的纪念。习总书记号召广大党员干部都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而我认为,若能将“邹碧华精神”薪火相传,做好司法“掌灯人”,那也便是极好的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