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公布四起暴力伤医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打砸医院、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为有效遏制、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切实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制定了该《意见》。
《意见》指出,要严肃追究、坚决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意见》规定,对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快速处置,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意见》规定,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惩处:一是依法惩处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是依法惩处在医疗机构及其公共开放区域采取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的行为,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依法惩处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四是依法惩处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行为;五是依法惩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行为;六是依法惩处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
《意见》将如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规定,强调医疗机构要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医务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做好与患者的沟通工作。
《意见》还规定了处理医疗纠纷的三道程序: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畅通投诉渠道;对于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成的医疗纠纷,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在第三方调解无效等情况下起诉至人民法院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应当及时立案受理,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判决。
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建立独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2925个, 2013年共受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案件53189件,调解成功率达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