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四心”赢得民心

  发布时间:2014-09-29 08:27:28


  “四心”工作法是群众路线教育的具体体现。用这“四心”换出群众的顺心和安心,赢得民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换取人民司法审判事业的蓬勃发展。

   当前,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基层审判工作,必须要全面落实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目的的“四心”工作法,即“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群众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用热心、耐心、细心、诚心来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赢得民心。这“四心”涵盖了基层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归根结底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它与我们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非常契合,也是我们基层审判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念的最好体现。

   全面落实“四心”工作法就是要把人民群众当成服务的对象,切实维护和尊重人民群众的尊严和荣誉。尊重他们的感情,尊重他们的想法,尊重他们的选择,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尊重他们的喜怒哀乐。司法审判工作的首要目的是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司法审判工作的手段首先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人民群众的尊严为尊严,以人民群众的荣誉为荣誉。为人民群众的幸福自觉奉献自己,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自觉把做好审判工作当作为人民谋利的手段。

   全面落实“四心”工作法就是要把人民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热爱人民,奉献人民,服务人民,甘心当人民的勤务员。要真正为人民服务,就必须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时时刻刻心里装着群众,只有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你放在心上。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做到五个一样:对待有钱人和没钱人一样,对待乡下人和城里人一样,对待有权人和无权人一样,对待有文化人和无文化人一样,对待有地位和没地位人一样。总之,不能在司法审判工作领域里搞人身歧视。凡是人民有司法需求,就应该一视同仁,热情周到地进行服务。

   全面落实“四心”工作法就是要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敢于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言行做不懈的斗争。在基层司法审判实践中,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矛盾,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会经常发生。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就要做到: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出发,真正使个人利益服从集团和国家利益,少数人的利益服从多数人的利益,局部人的利益服从全体人民的利益。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大是大非面前,人民法官必须旗帜鲜明,勇于担当,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段时期以来,因为基层司法审判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问题而引发的社会负面情绪时有发生,有的还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审判机关的社会公信力。所以,司法审判作风无小事。目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求我们从细节做起,从小处着眼,是非常正确和及时的。“四心”工作法则是群众路线教育的具体体现,这不是什么权宜之计,而是应该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原则长期加以坚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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