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守望者

发布时间:2014-06-23 09:49:58


    肖东宇是新干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主任、民二庭副庭长—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他置身于物质和权利诱惑中而淡然于心,自始至终地坚持着自己的操守,19年来从未动摇!

  信仰支撑行动

  “我们法官工作辛苦,任务繁重,物质生活不如人家,政治待遇也不如人家,但我们堂堂正正做人、睡觉安稳踏实。”这是肖东宇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多年来,他每年主审的案件均超过100件,对每一个案件,他始终坚持“公正、公心、公平”。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老实做人,坦荡处事,这是他刚从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分配至新干县人民法院时给自己写下的座右铭。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是刚踏入职业生涯的他为自己定下的职业准则。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亵渎的,司法是严肃的,崇高的,执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是在踏入法院大门前他在心中竖起的永不倾倒的信仰之旗!

  1995年,刚到新干法院荷浦法庭工作时,他满怀着激情,想到是绽放自己理想之花的时候了,可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件,他迟疑了,现实让他深刻地认识到:做好本职工作,单凭满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的法律知识。于是,他开始更加刻苦地学习,除了向书本学习外,还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请教。日常工作中他注重将所学的书本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这样不但书本知识得到了运用和深化,实践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在2003年,任职新干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后,他依旧坚持学习,并身体力行和大伙按时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自觉抓好“担保法司法解释”等法律知识学习,加强干警队伍的自身建设。付出总有回报,2003年至2005年,他的3篇民事判决书入选吉安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这也是新干县法院仅有的三篇民事入选文书。2006年,凭借着扎实的审判知识,他荣获全国法院系统民商事审判业务竞赛吉安市个人第一名,获吉安市中级法院嘉奖。

  肖东宇对法官职业有着发自内心的热爱,对工作特别的努力和勤奋。他在审理过程中从不急功近利,计较个人得失,始终依照法律规范办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利益。首先,他认真执行公开原则,公开开庭率达到百分之百,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方便行使。其次,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审判中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与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和履行释明义务的关系,确保裁判公正。再次,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率,经常加班审阅案宗,撰写法律文书,对工作勤勤恳恳,有着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自己主审的案件,无一超限期。此外在送达文书、当事人阅卷、交换证据和申请退费等方面,他也会尽量满足当事人的要求,宁愿麻烦自己,也要给当事人以便利。由于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法院领导对他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2009年荣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获新干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又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2年又荣获吉安市法院“十佳调解能手”。

  态度决定高度

  当问及为何如此鞠躬尽瘁于这份事业,他脱口而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找我们寻求帮助,是把我们当成了依靠,把我们视为公平正义的代表,我们不能辜负这份信任!”。据他的同事介绍,肖东宇经常是在别人都已下班吃完饭了,他还在认真做好案件调理的收尾工作;在同事都回家休息了,他的办公室依旧灯还亮着。他曾星夜兼程两赴河南,为新干招商引资企业挽回200万元经济损失;他也曾来回二十几个回合调解,只为案结事了,实现原、被告双方的双赢。

  为了能成功调解一起案件,肖东宇总会事先收集资料,认真详细地了解案情。在对整个案情了然于心后,他再通过对案情的认真分析,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策略。他在审理时先是宣讲法律知识,明确合同的法律效力,促使当事人自觉服从法律规定。然后再晓以厉害,唤醒当事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道德责任感,促使此系列案件全部调解结案,以最快速度案结事了。

  有时候,原被告之间的分歧太大,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僵持着,谁也不退让。有些法官心里早已放弃了,但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相信只要存在争议,就一定会有解决办法。他重新梳理案情,分析了双方的矛盾焦点,以心换心考虑双方的立场、想法,一遍遍地进行调解、反馈、再调解、再反馈,最终经过20多个回合,才慢慢使双方从严重对立情绪中平稳下来,随即他抓住时机,从问题的根源进行破解,不断创新调解方案,说服双方各让一步。最后,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就是如此,19年来,肖东宇同志接待当事人始终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解答耐心,处理公心!他踏踏实实工作,以院为家,以业为重,以自己的行动维护司法公正,朝着成为一位法庭上人民的守望者前行!

  自担任法官以来,肖东宇共审结了近2000起案件,无一起矛盾激化和造成当事人上访的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一直都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最终目标,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方法成就成功,他每年主审案件的调撤率均达65%以上。2013年,他审结案件129件,其中调解和撤诉116件,调撤率90%,没有因案件处理不当发生涉诉涉访事件,实现了“零信访”。

  肖东宇,一位站立在法庭上的守望者,他用自己的坚守,谱写了一曲圣洁而高雅的司法之歌!

文章出处:大江网法制频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