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面对矛盾恶化的当事人,面对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新干法院执行法官善于利用县、镇、村三级联动,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圆满执结了一起棘手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巧妙地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3月13日,该院执行法官驱车前往麦斜镇上麦斜村委会塔前村申请人何福平家中,为他送上执行款110000元,坐在轮椅上的何福平及其家人感动不已。
2011年10月26日,被执行人姚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沿新干县新七公路行驶时,遇申请人何福平等人在道路两侧架线施工作业,该辆货车顶部挂撞跨越道路的电线,造成正在架线作业的申请人何福平摔下受伤致一级残疾。此纠纷经新干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支付了何福平27万元,被执行人姚某却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
2014年2月20日,申请人何福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经过财产调查,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姚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下乡寻找被执行人也未果。于是,执行法官到当地乡政府、派出所和村委会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姚某情况,经过乡镇府、派出所、村委会干部的多方打听,终于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姚某。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非常大,为了能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将案件执行,将此案的执行过程透明化、公开化,法院决定邀请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乡镇司法所及当地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本案的执行过程。
2月28日上午,县、镇、村等几方联动花费近八个小时,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姚某同意分两次给付申请人210000元,申请人何福平也表示同意。当日被执行人当场支付了100000元,余款110000元双方同意在2014年3月15日前给付。之后,执行法官跟踪执行,敦促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义务,最后姚在2014年3月13日将余款110000元交到法院执行局,考虑到申请人何福平为残疾人,为方便群众,执行局法官遂驱车前往塔前村上门为其送上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