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法院网讯 1月17日,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清泉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接受市人大会议全体代表审议。
2013年,吉安市两级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执工作和队伍建设突出“六大亮点”,有效提升了全市法院整体形象。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30931件,办结30049件;其中,吉安中院受理案件2378件,办结2319件。
一是围绕为大局服务,坚持能动司法。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出台保障和服务吉泰走廊、红色旅游精品城市、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等司法指导意见,设立高新产业园区法庭、旅游巡回法庭,建立联系园区、重点案件管理等制度,积极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打造“江西的台商聚集地”战略决策,成立全省首个涉台审判管理机构,优化台企发展环境。
二是围绕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214件,审结2197件;其中,吉安中院受理276件,审结279件。共判处罪犯251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72人。同时,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免予刑事处罚694人;坚持司法引导,维护社会发展秩序。通过依法裁断各类民商事案件,引导社会风尚,维护发展秩序。全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8891件,审结18363件;其中,吉安中院受理1172件,审结1133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036件,执结6707件,执结标的额9.4亿元;坚持法治思维,支持与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355件,审结 347件;其中,吉安中院受理66件,审结60件。
三是围绕群众关切,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加大简易程序、小额速裁机制适用力度,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1518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巡回审判案件6572件;加大司法人文关怀,依法批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211.6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3.54万元;加大司法调解力度,着力提高纠纷化解水平,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1.9%;强化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一审案件审理,共计18584件,陪审率达95%。
四是围绕司法创新,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健全绩效考评机制,确立五项重点工作,开展十项“十佳”评选等活动;推动基层工作创特色、出亮点;制定案件质效评查办法,设立日常评查、重点评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评查机制,推进案件质效评查规范化建设。重点评查引发申诉信访及申请强制执行等民事案件272件、裁判文书559份,提升接受监督意识。
五是围绕提升形象,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围绕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探索内涵式发展路径,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市法院涌现出一批优秀法官群体和个人,中院荣获“全省文明单位”称号,司法警察支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先进集体”,6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司法为民形象不断提升。
六是围绕司法公信,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坚持以监督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全市法院邀请代表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29人次,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68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走访政协委员114人次,办理委员关注案件和提案16件,邀请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98人次。
2014年,全市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开创吉安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实现平安吉安、法治吉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