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有了这么多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地生活!”11月13日,申请人邹四和握着新干法院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2011年3月,一次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邹四和五级伤残,在与肇事者孙某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孙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并未履行判决,邹四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经法院多方查找孙某财产,终因孙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至今未能全部执行。而申请人邹四和的妻子在其交通事故发生后弃女儿、丈夫外出至今不管不顾,加上邹四和伤残导致其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家庭生活相当困难。
针对案件特殊情况,新干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在穷尽一切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的情况下,争取多方力量共同救助申请人。随后,该院积极与市中院及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争取他们帮助和支持,中院领导得知情况后亲自来到申请人家中慰问邹四和,勉励其克服困难树立信心。经过市、县两级法院与民政部门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在县民政局为申请人争取到了3000元困难补助,并按政策规定为其落实了城镇低保待遇。同时,该院还组织青年干警多次到申请人家中走访慰问,深入了解其女儿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并于今年9月开展了献爱心活动,号召全院青年干警自愿捐款1560元,此款按计划分批次向其女儿提供资助,以确保其学习用品及时完善地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