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从未停顿,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的程度不断深化。伴随而来的是,五年来,法院审结的一审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达到10.6万件、涉港澳台案件6.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64.2%和46.4%,远高于同期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结案同比增长29.8%的速度,也高于同期一审商事案件42.6%的增速。上述情况表明涉外商事审判在整个审判工作中的地位逐步上升,压力也在增大。
因篇幅所限,高法报告关于过去五年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内容十分精简。但简短之中见深意,笔者长期关注我国涉外商事审判,愿谈点拙见,与大家分享。
涉外商事审判为司法为民增添了新含义。高法报告强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司法为民的“民”也包括境外当事人,实际上为与我进行经贸合作的外商提供了司法国民待遇,进一步增强他们的信心,有力促进了我国对外开放。为了方便当事人利用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优化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管辖布局,许多原来没有涉外案件管辖权的法院被授予了管辖权。
涉外商事审判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最高法院提出了“精品战略”,要求把涉外商事审判做好、做精。从社会评价来看,人们普遍认为涉外判决的水平比较高,不少判决书的说理比国外判决还有充分。外国司法同行对中国判决的认可度也迅速提高。如中国法院的商事判决首次在美国法院得到执行。中美之间没有相互执行判决的条约,但美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了中国的判决,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在判决中指出,中国法官说理透彻,判决公正。这是对中国涉外商事审判的高度肯定。涉外审判的司法公开也是走在前列的,在最高法院主办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上能找到很多信息。我们还看到,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方面的司法解释、指导性意见明显增多。虽未做全面统计,但感觉这五年的涉外司法文件比过去几十年的总和还要多。
国际交流合作和国际影响力在提升。在国际会议上,你经常能看见中国法官参与制定国际规则、用外语演讲和回答同行提出的问题,改变和提升了国际形象。与港澳台的司法交流也在深化,举办了一些高层论坛。
涉外商事审判的巨大进步与我国在国际经贸领域地位提升密不可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涉外商事审判的任务肯定会更加繁重。建议我们的法官继续紧追全球化的步伐,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更多地活跃在国际舞台上,发出更强的中国声音,与国外建立更有效的司法合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用战略眼光谋划涉外审判,最终实现为存在于全球每个角落的中国商业利益提供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