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已获通过。此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共24名,相比上届,来自村一级基层组织的的人民陪审员在人员和结构比例上均有所增加,多达13人,占总人数的54%,这13人中有12人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能手”、“省劳模”、“市十佳人民调解员”或“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
十年来,新干县法院把“公正”内化为每位干警的共同价值追求,强调每一件案子都要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为适应审判新形势、新问题,力争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新干法院在长期的实践中探索总结出一条“注重从基层选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优势,提高案件调撤率”的有效方法。
来自最基层的人民陪审员的最大优势是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一般具有二十年以上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他们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堪称“德高望重”。这一优势对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结案非常有利,尤其给基层人民法庭的巡回审判带来方便。司法统计数据显示,新干法院2011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4.56%,其中基层人民法庭的调撤率高达83.14%,这一成绩的背后,来自最基层的人民陪审员功不可没。
美中不足的是:来自基层的人民陪审员在学历层次上相对不高。从新干法院来看,由于不断注重从最基层吸收人民陪审员,相比2005年3月,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民陪审员比例已由95%下降至70.8%。这虽不与法律相抵触,但仍需引起重视,尤其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以更好地扬长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