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法官已送了我很远了,就送到这里吧!太感谢你们了!”8月30日,一位肢体存在严重伤残的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在法官的帮助下,他很快立好了案,之后法官一直把他送到马路口坐车,这位当事人不断地向法官表达着内心的感激之情。
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更需要社会的关爱。为更好地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诉讼权益,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行三项举措,努力维护残疾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使残疾当事人切身体会到法院司法为民的温暖。
从立案到执行全程关心。该院将司法服务贯穿到办案的全过程。在立案阶段,该院设置了残疾人专用通道和残疾人休息室,避免了残疾人排队等候;该院还创新举措,对到法院立案不方便的残疾人开展上门立案服务,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在审理阶段,该院根据交通事故案件较多、致残当事人较多的实际,成立了交通巡回法庭,促进了此类案件快审快结;该院针对案件特点,及时采取冻结资金、扣押财产、先予执行等手段,确保残疾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在调解过程中,该院充分考虑到残疾当事人作为弱势群体这一因素,坚持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尽量满足残疾当事人的诉讼要求,以最大程度保障其今后工作生活。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倾尽举措确保执行到位。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残疾当事人身有残疾,又要到法院打官司,他们的家庭经济条件往往较差。该院针对这种情况,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主动告知、帮助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其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并简化诉讼费缓减免办理手续。该院没有就案论案,在案结事了后,定期组织主办法官对残疾当事人进行回访,带去院党组的亲切问候,赠送一定的慰问金和慰问品,并对其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关爱未成年残疾当事人。对涉及犯罪的残疾未成年和因犯罪致残的未成年受害者,该院怀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被告人的权利保护和教育感化工作,同时注重做好被害人的疏导、救济和安抚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该院在审理涉未成年残疾人案件中,避免简单办案机械执法,特别重视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