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使我当庭就领取到了10500元赔偿款,避免了再去申请执行的麻烦!”8月27日,一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当事人,不停地向法官表达着感激之情。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的一大难题,也是引起涉诉信访的根源所在。为破解“执行难”,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确立了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以调解促进执行工作的指导方针,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促进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该院针对“三费”案件、离婚、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小额债务等案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减持以调解为主,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以实现最佳的执行效果实现案结事了。
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在调解结案的149件案件中,自动履行率为100%,经调解撤诉的72件案件中,自动履行率亦为100%。另促成生效判决当事人和解并自动履行的案件14件。该院通过“以调解促执行”,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又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达到了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