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四找”办好涉农案件

  发布时间:2012-08-13 09:25:05


    新干法院网讯  新干县人民法院在涉农案件审判过程中,紧紧围绕四个“找”字,善于找方法、找帮手、找场合、找机会,使该院2012年上半年案件调解率达到67.6%,涉农案件更是达到89.7%,收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良好的统一。

    找方法,利用派出法庭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调解案件。这种审判方式因简便快捷、贴近群众、教育面广、有效减轻原、被告经济负担而深受农村当事人的欢迎。

    找帮手,就是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做到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有关行政部门三方参与,联动调解。村委会参与,容易搞清楚案情;人民调解会参与,当事人对立情绪小;有关行政部门适时参与,有利于扫清和解障碍。

    找场合,就是对于离婚纠纷等在当地审理易发生冲突、激化矛盾的案件注意选择场合,在法庭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办案,当事人情绪相对冷静、理智,往往有利于纠纷调解。

    找时机,就是针对农村案件时间性、季节性强的特点,不误农时,不使矛盾激化,讲究调解的火候。只要是涉及到土地的案件,法庭都在播种季节来临之前予以调解。只要是审理侵权及邻里纠纷的案件,法庭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随着大量涉农案件的有效化解,农民群众依靠法律解决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法庭与农民群众的距离进一步拉近,法院工作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亲和力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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